“网络服务提供者”范围如何界定?

2020-08-13 14:08:59 来源:中国新闻网

打印 放大 缩小

据最高法官方微博消息,25日,两高发布司法解释重拳打击网络犯罪,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、用户信息严重泄露的将构成犯罪。

今天上午,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《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。为统一司法适用,《解释》根据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不同情形,对其入罪标准作了明确:

——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,具体从违法信息数量、传播范围等方面加以判断。

——致使用户信息泄露,造成严重后果的,具体从泄露的用户信息数量、后果严重程度等方面加以判断。

——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,情节严重的,具体从相关证据所涉案件重要程度、造成证据灭失的次数、对刑事诉讼程序的影响等方面加以判断。

——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具体从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重要程度、前科情况、造成后果等方面加以判断。

责任编辑:ERM523